岑牧问出这句话时,我的手蓦地一抖。
啪的一声——
陶瓷杯顿时摔在地上,四分五裂。
热水飞溅在我的小腿上,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疼。
只朝岑牧靠近一步,颤着手将手机递给他,语气严肃。
「帮我拍张照,我看不到。」
咔嚓声刚落,我几乎迫不及待地把手机夺回来,仔细地打量起那张照片来。
严格来说,这不是吻痕。
倒更像……人在极端愤怒下,泄愤咬出来的牙印。
我瞬间头皮发麻,呼吸猛地一滞。
我自欺欺人地攥住岑牧的手,声音颤得不成调。
「是蚊子咬的吧?是吧?!」
岑牧明显被我吓到了,他使劲挣开我,眼神闪烁。
「朝朝,没关系的,虽然你平时比较,嗯,对人比较冷淡,但是你谈恋爱大家也不会说什么的。
「所以你不用这么紧张,朝朝。」
我很想告诉他,我没谈恋爱,至于他口中的吻痕,肯定是被那个变态咬的。
但话到嘴边,我却怎么都说不出口。
因为昨晚寝室的门,是我亲手锁上的。
外人肯定进不来。
能大张旗鼓地在我的后颈留下痕迹的,那就只有我们宿舍这几个人。
甚至我面前的岑牧,也在我怀疑的名单内。
我缓了缓,努力扯出笑:「岑牧,你喜欢男人对吧?」
话音刚落,岑牧骤然瞪大眼睛:「你怎么知道?有那么明显吗?!」
我咬了咬牙,拳头即将挥到他脸上的前一秒。
手机响了。
【宝贝,早八要迟到了。】
【记得穿高领衫出门,放在你柜子里了。】
【别被别人看到你脖子上的牙印,不然我会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拿去喂狗哦。】
我及时收回拳头,浑身恶寒地看着「威胁短信」,又瞥向岑牧。
岑牧双颊通红,搅着手指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我。
「朝朝,替我保密好不好?
「我不想被别人议论我是同性恋。」
我点了点头。
岑牧虽然比我高半个头,可他细胳膊细腿,说话也温温柔柔的,跟个小女孩似的,怎么都跟那个变态沾不上边。
法治社会,我倒不信那个变态真的敢挖别人的眼睛。
但我向来不喜欢被人议论,思索再三,我还是打开柜子拿出那件高领毛衣。
到教室时,后排已经满员。
无奈,我只好跟着岑牧坐在楚斯年占好的位置上。
看到我,楚斯年神色一僵,随即挑了挑眉,意味不明道:
「呦,高岭之花下凡了?
「平时都不带正眼看我们,今天怎么屈尊……」